2016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需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6-05-11 * 浏览 : 24
    (一)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46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在各个领域全面落实。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项办法,严格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报告制度和备案制度,切实增强稳定风险评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关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出台可能带来的矛盾的问题,认真进行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风险“双评估”,坚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出台实施的前置条件和刚性程序。对未按规定进行稳定风险评估或未按要求实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围绕“强化党政主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动衔接联动、攻坚疑难矛盾”等重点环节,健全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大调解”工作责任体系,实行层级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镇、村“大调解协调中心”和调解室建设,形成延伸覆盖各行各业的组织网络。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就地、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突破行政调解,注重从政策和制度层面化解疑难矛盾纠纷。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制度,健全协调联运、信息沟通和效力衔接机制。把调解优先原则落实到执法司法活动的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扎实做好教育领域维稳工作。全面推进学校综治维稳工作体制建设,加强教育引导,使广大师生不受错误思潮、偏激情绪和行为的影响,自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着力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好学校维稳工作,妥善处理教师绩效工资和代课教师等问题,切实维护学校稳定。
  (四)重点做好群体性矛盾的预防处置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分析研判宏观政策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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