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须“主动维稳”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7-06-03 * 浏览 : 35

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做法

  领导重视,有力推动。安居区委区政府领导亲自审阅评估报告,主持审查研究,并依法定程序作出评估决定,落实维稳责任;武胜县县委所有常委带队,分片深入被征地村社,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吃透民意,掌握社情;华蓥山市专门成立以市委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国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全市征地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三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主动履行职责,协调研究、审签评估报告、包案化解,有力推动了维稳风险评估制度落到实处。

  主动防控,重点突出。在法律风险预测方面,坚持“四个必审”。征地报批、农房拆迁的主体、程序和结果必须审查,补偿安置标准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必须审查,征收土地和农房拆迁的法定程序必须审查,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安置保障方案必须审查。在政策风险预测方面,坚持“四个深入分析”:政策调整内容的合理性必须深入分析,政策调整后群众的思想动态必须深入分析,现行政策是否与其他政策发生抵触或影响其他政策的实施执行必须深入分析,政策、决策出台和项目实施的时机、条件是否成熟必须深入分析。在利益保障风险预测方面,坚持“两个必须测评”:群众对拆迁、征地和项目进场的支持率必须测评,群众对各项补偿安置政策及标准的满意度必须测评。在社会问题风险预测方面,坚持“三个必须考虑”:必须考虑是否会引发不良连续反应或对相关利益群体造成影响,必须考虑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不稳定因素或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较大的涉稳问题,必须考虑是否有相应有效的风险规避、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程序规范,操作有序。三县(市、区)局在评估程序上探索推行“五步工作法”,从五个环节推进风险评估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入户宣传政策,深入调研摸底。由县(市、区)党委、政府挂帅,深入被拆迁、被征地的群众家中,积极宣传征地、拆迁的相关法律和政策。特别是在征地确认听证阶段和征地批文下达至“两公告”实施之前,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反映及心理动态。二是深入分析研判,准确评估风险。根据收集掌握的情况,按照评估内容,进行逐项分析和预测,对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作出真实准确的评估认定。三是制定维稳预案,形成评估报告。针对评估出的较大涉稳隐患,研究制定周密具体、明晰可行的处置工作预案,包括预防和处置的具体措施、组织领导、职责分工、考评标准及责任追究办法等。在评估事项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作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维稳风险评估工作报告,包括工作基本情况、维稳风险评估情况,预防和化解涉稳问题的工作实施方案。四是审查评估报告,作出评估决定。评估报告形成后,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审查报送维稳办、法制办、信访等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对风险评估工作和维稳预案提出相关建议,明确维稳责任主体。党委政府领导适时召集相关责任主体集中审查研究,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的决定。五是跟踪评估事项,强化风险调控。对已经评估付诸实施的拆迁、征地和进场项目,坚持全程跟踪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完善相应措施。

  责任明确,落实有效。对国土资源部门审查上报的维稳风险评估报告,法制办、维稳办、信访局等部门严格审核把关,重点审查评估主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评估内容是否到位,绝大多数群众是否知情、满意,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否明确有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重点任务的化解措施是否有效,责任是否落实,隐患是否排除。对存在较大矛盾和隐患的,提出暂缓或暂不实施的明确意见。国土部门根据审核把关要求,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和维稳预案。国土资源系统内,风险评估由具体从事征地拆迁业务工作的相关职能机构承办,信访机构负责督导、协调和指导,相关科股室积极配合。对评估事项涉及的国土、财政、住建、规划、公安、人社、民政、维稳、法制、信访和事涉乡镇、开发区等相关责任单位,都要严格执行党委政府作出的评估决定,及时落实相关政策,确保防范和化解矛盾风险,将稳定工作的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经验启示

  强化主动维稳机制,推进了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转变。以前征地拆迁和项目实施往往因时间紧、任务重,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没等把存在的矛盾隐患摸清并处置好就仓促上马,结果却是欲速而不达。推进实施维稳风险评估,破除了个别领导和少数部门怕麻烦、图省事的模糊认识和抵触情绪,引导大家算清发展和稳定两手抓的“双赢账”,从思想上明确信访成本和维稳成本的辩证关系,着力推动“事后处置”的维稳模式向“提前预测化解”的主动维稳方式转变。

  强化矛盾化解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实施风险评估过程中,宣传阐释了征地拆迁相关政策,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可能出现的问题隐患,做到了在基层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解决,初步形成了排查、研制、评估、化解“四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减少了矛盾积累、信访上行。

  强化共同责任机制,积极探索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的实现方式。按照属地管理、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的评估原则和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了县(市、区)党委政府是辖区内维稳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工作;同时,明确了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基本形成了维稳风险评估工作的新格局。

  强化源头治理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重复越级上访。由于风险评估重点针对征地拆迁主体、程序、操作过程、补偿安置和有关政策是否坚持依法规范、公正透明,是否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因此,推行落实风险评估制度,有助于实施责任倒逼机制,推动民主、科学、依法决策,强化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征地补偿和农房拆迁行为,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符合绝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意愿,确保依法按程序实施征地拆迁。

  强化自我保护机制,既保护好干部队伍又不辱使命。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忠于职守、敢于担责、主动作为;对超出自身能力范围的事项,及时报送审查和寻求合法解决途径。同时,通过征地拆迁前开展风险评估的前置条件和程序设计,缓解了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风险,给基层国土资源执行者提供了相应的问责避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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